通告!三门峡:开始严查农村这些行为!
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开展农村地区违法载人和违法超员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态势,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地区违法载人和违法超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整治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内农村道路。
三、整治车型
用于农业运输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三轮电动摩托车等车辆(以下简称“农用车”)。
四、整治重点及措施
(一)农用车上路行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并处罚:
1.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二)农用车不得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不得有违反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如经发现,依法查处。如同时存在多种违法行为,分别裁决,一并处罚。
公路建设养护、园林荒山绿化、建筑施工、农副产品商贩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得违法搭乘农用车上下工。如经发现,除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外,交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查处处理。
(三)农用车驾驶人员和违法乘坐人员拒不配合检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2022年4月24日
来源:平安三门峡